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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开始了!
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只要做过FDI(外商投资企业)、ODI(境外直接投资的境内主体)、SPV(个人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都需要进行年报申报或存量权益登记!
逾期未报的,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业务管控甚至罚款!
重点:
2024年FDI“多报合一”年报时间(2025.1.1-2025.6.30)
ODI/SPV存量权益登记时间(2025.1.1-2025.6.30)
外商投资企业年报申报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2024年度年报数据。
FDI年报“多报合一”:
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统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报数据(工商年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信息后定期将年报数据共享至商务部,商务部按原渠道将年报数据共享至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存量权益登记模块。
ODI存量权益登记: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进行登记。
01
报送主体
1.FDI“多报合一”年报 参加对象为2024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接受外国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伙企业、合作项目等),接受外国投资的银行暂时无需参加。
2.ODI存量权益登记 参加对象为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非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个人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外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由银行代为申报。
多家境内机构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只需一家境内机构报送。
02
报送方式
1.FDI“多报合一”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报数据。
2.ODI存量权益登记。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直接投资主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报送2022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
03
操作流程
1.FDI“多报合一”年报操作流程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3)选择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或“企业联络员登录”;
(4)点击“年度报告填写”;
(5)逐一填报各项信息,完成“外商投资基本情况”等模块的填报。
2.ODI存量权益登记操作流程(含SPV)
(1)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
企业登录机构代码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
用户代码:quanyidj
初始密码:20150101Aa
若企业修改过密码,请使用新密码。如忘记密码,可通过企业ba账号重置quanyidj账号密码,然后登录quanyidj账号申报。
(2)登录系统依次点击“数据申报”-“存量权益”-“ODI存量权益登记”。年份选“2024”,点击“查询”按钮,选中未申报记录,点击“新建/修改”按钮,完成“境外投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和“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的信息填报,点击“保存”即可。
如果企业以往年度未申报,需先选择对应年度申报。企业完成登记后,如发现填报错误,可以重新申报,原申报数据将被覆盖。
(3)说明:
①需填报“境外投资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和“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两张表格;
②“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中境内股东持股比例为合计数,可直接填写百分比数据(如中方100%持股则在该栏填写“100”即可),该数据需与企业外汇登记信息一致;
③按照第一层级境外投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分别填写资产、负债及权益数据;
资产、负债及权益等信息,本年度期初数理论上应与上一年度期末数一致,如上一年度申报有误,需先重新申报上一年度数据;
“归属于中方股东的权益”“归属于中方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余额”及“中方股东享有的净利润”等项目按中方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后填写;
“境外投资企业应付中方股利”填写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给中方的股利;
“分配中方股东的利润金额合计”“汇回中方股东的利润金额合计”的当期数按2024年度实际发生额填写;
④如企业填写数据均为“0”,需在“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的备注栏填写理由,点击保存后系统提示“是否返回修改”,选择“否”;
⑤填报币种为美元。如与财报编制币种不同,请参照外汇局网站2024年12月30日外币兑美元折算率进行折算后填报。
04
注意事项
1.2025年6月30日前,“多报合一”年报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2025年7月1日后,补报或更正2024年度“多报合一”年报,应向商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
2.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未按照规定或逾期办理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外汇局将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进行业务管控,暂停办理资本项下相关业务,对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常见问题答疑
1.A企业在境外有两个ODI公司。现在其中一家公司股权转让给境内的一家企业了。办理变更后银行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编码没有改变,转出的那家显示出资为0。请问在做存量权益登记的时候,转出的那一家的还需要报吗?
答:首先请向您的外汇业务所在行确认一下,这笔股权转让的ODI登记变更(中转中)是否办理成功。企业是在2024年11月做的转股,2025年6月30日之前报2024年的数据,那么需要报。企业可用组织机构代码登录数字外管平台,系统会提示有待申报的ODI信息。
2.B公司在数字外管平台补报16年以前的存量权益登记信息。系统提示当前申报主体连续数年数据未申报,咨询如何补申报?
答:如果是ODI存量数据的报送,请登录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进行补报送;如果是FDI存量数据的报送,2016年及之前的数据在数字外管平台上报,补报2017、2018年的数据,到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http://wzxxbgnb.mofcom.gov.cn);2019年之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c.cn/)进行补报送。
3.咨询境外子公司在境内有两个母公司,分别是C公司和D公司,C公司去银行办理外汇业务银行告知被管控。请问能否由D公司代理C公司统一报送ODI存量权益登记?
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境内投资主体共同投资一家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的,各境内投资主体应确定其中一个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信息申报主体,由其向境外投资企业登记地外汇局申报相关信息,其他境内投资主体不再申报。持股比例最大的境内投资主体原则上为申报责任股东,若持股比例相同,由相关境内投资主体约定其中一个境内投资主体为申报责任股东。并告知解管控所需材料,上报之后立即会显示已申报。
4.E公司因为没有做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ODI存量权益登记被管控。这家ODI的企业已经在2019年注销了,请问现在还需要报送存量权益吗?
答:ODI企业注销之后,需要到银行办理注销登记,如果没有办理注销,那么仍然需要报送信息。2020年6月30日之前报送2019年的数据,是有数的;2021年6月30日之前报送2020年的数据,数据为0。在银行办理了ODI注销之后,就不需要再上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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